西安环保团总支获高陵县“青年文明号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4-06-16 浏览量:40

       2014年6月12日,高陵县团委书记耿五三、泾渭镇团委书记王立一行来我司,授予我司团总支“青年文明号”称号。耿书记对我司团总支工作给予高度评价,并对我们的蓝庭书苑产生出浓厚兴趣。最后,耿书记希望我们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继续再接再厉,为公司的第二次创业做出贡献,为地方经济发挥作用。

上一篇:
下一篇: